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避免人群聚集。8月3日,菏泽市开发区发布《关于举办婚丧嫁娶、大型聚会等活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的通知。
《关于举办婚丧嫁娶、大型聚会等活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婚丧嫁娶、大型聚会等宴席引发聚集性疫情,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措施,守牢疫情防控底线,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各镇(街)要认真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在村居(社区)广泛宣传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凡需举办宴席的,宴席承办方要向属地镇(街)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申请备案,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准举办。
二、倡导简办宴席,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的新风尚。
三、餐饮饭店不得承办区域外人员举办的宴席,原则上不得承办超过50人以上的宴席,确需举办的,餐饮饭店和宴席承办方要提前3日向区综合监管部书面申请,同时向属地镇(街)报备,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区综合监管部接到备案信息2日内对宴席承办方的疫情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条件、防疫物资进行现场核验,疫情防控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防控条件和防疫物资不具备的,不得批准其承办宴席。
四、宴席承办方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积极配合政府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提前做好食材储备和订餐规模的预判。严格查验客人行程码和电子健康码,大厅、过道等公共场所内要求客人佩戴口罩。落实餐饮单位在员工卫生管理、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顾客服务等方面的防控责任。对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等从业人员要进一步加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餐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处置规范、去向可查。倡导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提倡公筷制、分餐制,非接触式点餐和结账。
五、开发区综合监管部要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实行划片包联、责任到人(组),加大对城区及乡镇餐饮饭店巡查督导力度,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宴席承办方,对拒不遵守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监督检查的,承办宴席不报备或不如实报备的,区综合监管部要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
六、开发区公安分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相关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或者造成疫情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宴席承办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中共菏泽市委开发区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
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来源:菏泽市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