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早上,菏泽市交警部门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对不佩戴头盔的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
针对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行为当事人第1次被查处,在微信朋友圈转发《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并至少集10人点赞;第2次被查处,通过小程序观看5分钟教育警示视频;第3次被查处,在路口参加15分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并抄告至所在单位及辖区。
记者在菏泽城区人民与八一路口看到,有不少市民在骑行过程中因没有佩戴头盔被交警拦下并进行安全教育。大部分市民认为8月16日开始检查未佩戴头盔只是说说而已,就并不在意。在交警的安全教育下充分了解了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并且立即领取了头盔。
此外,有个别的市民佩戴的是安全帽。交警在现场对佩戴安全帽的市民进行解释:“安全帽并不能完全保护骑行人员头部的安全,所以骑行还需要佩戴相应的头盔才行。”
据悉,四区交警部门共查处驾驶电动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行为900余起。
(东鹏 孙慧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