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菏泽开发区市容市貌秩序管理,给居民创造一个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9月16日,菏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大队开展城区小广告整治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
9月16日,菏泽市民举报在中山路“网红街”美丽的墙绘旁,有商家随意张贴小广告,破坏了市容市貌。接到举报后,菏泽市开发区大队执法人员来到了中山路上,查看小广告张贴点,并根据广告上的地址,找到了张贴广告的商家,对其进行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
菏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大队一级行政执法员闫闯表示,根据《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外墙、楼道以及公共设施、路面、立杆、树木等物体表面张贴广告、涂写刻画广告性文字、图案;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路面、立杆、树木等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发现张贴、涂写、刻画的,应当制止并及时清理。
在执法人员的劝导下,商家认识到了错误,并主动对其张贴的广告进行一一清理。
此外,开发区大队还根据区域划分,持续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的巡查力度,随身携带小铲子、刷子等工具,对发现的小广告进行清理,及时净化城市容貌。同时,开发区大队不定期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严防反弹,积极营造整洁、靓丽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形象和品位,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葛红岩 姜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