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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查守净土,禁毒在行动”——菏泽牡丹区西城街道:扎实开展罂粟踏查铲除工作

2024-03-27 09:04:3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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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葛红岩 通讯员 李克勇

当前,正值罂粟开花、结果期,为从源头预防和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菏泽牡丹区西城街道本着“发现一株、清理一株、人工踏查、不留死角”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春季禁种铲毒踏查行动,从源头杜绝“毒种子”落地,全力构筑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办事处联合辖区派出所,组织处居干部、民警、义警、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对群众的门前屋后、菜地等重点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踏勘。同时西城街道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通过无人机设备,对踏查过程中难以发现的高空区域如楼顶、阳台等区域进行排查,确保不漏一处、不存一株、不留死角,不给毒品原植物提供蔓延土壤。

同时,按照“边排查、边宣传”的方式,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尤其对部分法律观念淡薄的老年人,详细讲解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筑牢“不能种、不敢种、种必究”的思想意识,切实提高识毒、防毒、拒毒、禁种铲毒意识。

案例一:3月22日,工作组在踏查过程中发现,百园社区金盾小区居民在自家院内菜地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10余株,派出所民警现场对罂粟进行铲除,目前,违法嫌疑人已被依法处置。

案例二:3月25日,工作组通过无人机高空勘察,发现李峨社区干休所一居民阳台有疑似毒品原植物罂粟幼苗,经入户核查清点,该居民在自家阳台非法种植罂粟410株,并发现罂粟种子若干,派出所民警当即对罂粟进行铲除,目前,违法嫌疑人已被依法处置。

​呼吁及法条警示

罂粟是毒不是菜,种上一株也违法,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判刑入狱。如发现罂粟请立即向办事处与公安机关举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马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