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 速豹新闻网 刘燕 通讯员 晁瑞君
近日,沙土司法所调解了一起由信访部门衔接的宅基地纠纷。
沙土镇村民王某(86岁)向司法所反映,巨野县某石油化工公司占用了自家的宅基地,为妥善解决此问题,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沙土司法所调解员迅速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据王某所说,王某家位于牡丹区沙土镇与巨野交界处,20多年前,王某家旁建设了某加油站,后因民事纠纷被法院拍卖。今年年初,该加油站被翻新重建为某石油化工公司,占用了自家宅基地,因此索要20万赔偿费。年迈的老人多次上访,均未得到合理的解决。沙土司法所调解员联系到公司负责人,负责人闫某声称前加油站被巨野县人民法院拍卖,并附图纸一份,重建范围与图纸一致,系合法建造,未占用王某宅基地。
沙土司法所调解员决定到现场了解情况,由于双方说法有偏差,且位于两县区交界处,调解员找到村委会及前村支书,材料登记该公司西侧为王某的宅基地。闫某不服,称以法院划定的为准,并无违法建造行为。调解员认为并非简单的宅基地纠纷,于是向沙土镇政府领导说明情况,领导们高度重视,实地调查。经国家土地资源局查询结果显示,占地范围的确涉及牡丹区界内。沙土司法所联合镇政府、村委与双方进行沟通,表明在维护双方权益的基础上,希望双方维护友好的邻里关系。在沟通中,沙土司法所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闫某一次性赔偿王某3.5万元,王某不得干涉该石油化工公司的建造行为。最终,双方达成共识,签署了调解协议,此事得到成功调解。
此次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了司法所作为社会矛盾调解第一线的专业能力和重要作用。通过耐心的调查和调解,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问题,还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了社区居民对司法工作的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