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葛红岩 通讯员 李莹 孟幻
本文系2023年菏泽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推动更高水平平安菏泽建设研究”(编号:ZC—2023—45)阶段性成果
在刚刚结束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提出“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就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作出重要部署。新征程上,我们必须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平安菏泽建设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菏泽市从更高领域和更高标准上持续深入开展大范围、多层面的平安创建活动,创新推动“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平安基础根基进一步夯实,平安创建成效不断拓展,为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菏泽成为“全省最平安的市”之一。
(一)党对平安建设的领导持续加强
菏泽市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推动府院依法依规、有机衔接,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整体协调,推进府院同业联办、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形成一个机制、两个支撑、多方参与、多元共治的“1+2+N”的府院联动工作新格局,持续建强菏泽府院联动工作品牌,以“加法联动”实现“乘法效应”,努力实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相统一。
(二)维护政治安全坚定有力
近年来,菏泽市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抓好网络安全,坚决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畏难厌战情绪,从严从细落实各项措施,扎实做好维稳安保工作。
(三)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成效显著
为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菏泽积极进行探索创新,努力在实践中形成一批符合时代特征、满足群众需求、具有本地特色、呈现出较好工作成效的经验做法,形成社会治理品牌,让群众心顺气顺。以牡丹区为例,选派责任心强、善于调解的法官1名、书记员2名、调解员5名组建“袁宝进法官速裁审判团队”进驻区矛调中心,在矛调中心内建设标准化审判庭1处,调解室2处,法官办公室1处,充分发挥员额法官专业审判优势,高效推进诉前调解工作。这是牡丹区推行“审执+调解”工作法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的新探索。
目前市级、10个县区、167个镇街矛调中心全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和队伍实体化,所有县级中心均实现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等至少6个部门和相关力量入驻,所有乡级中心至少实现4个以上部门入驻,积极延伸矛盾纠纷治理触角,实现了让群众“一扇门进出”、纠纷“一揽子调解”、矛盾全链条解决。
镇街、村居成立纠纷调解组织265个,培育特色调解室32个、金牌调解员58人,建立由282名调解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提升行动,加大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排查力度,大量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了基层萌芽状态,有效预防了“民转刑”命案发生,实现了社会秩序持续向好。
同时,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四源四进”工作,全面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各级有关行业部门、基层党组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主动抓好政源、警源、诉源、访源(四源)中反映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进行业、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四进),实现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四)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加快推进
菏泽市社会治理不断走深走实,群众幸福感更有保障。持续强化“雪亮工程”建设应用,按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标准,逐步构建起立体化、智能化的现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顺利通过全国专家组现场验收,有效提高了基层治理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菏泽市还积极创新探索城镇基层为民服务工作模式,健全党政服务、红色物业服务、公共设施服务、便民服务、志愿服务5项工作机制,建立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动态摸排、党建保障等服务模式,有效形成党建引领、多元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积极参与的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
同时注重加快文化建设的现代化跨越,祖源文化、红色文化、黄河文化、牡丹文化、非遗文化交相融汇,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居全国地级市前列。创新大众化、市场化、产业化、人文化、国际化“五化并举”思路,高标准举办世界牡丹大会,面向全球开展中国牡丹之都卓越贡献奖和“花开盛世”牡丹系列奖项评选活动,3000余家主流媒体齐聚菏泽,全网点击量突破17亿次,“中国牡丹之都”吸引力、影响力和美誉度持续提升。
(五)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积极构建
菏泽政法机关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大力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暨诉源治理工作,全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得到大大提升。
开展“事心双解和为贵”轻罪办理机制试点,采取案前推进调解、案中促进谅解、案后跟进救助等方式,以“修复性”司法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件件有回复”。细化“万人成讼率”考核机制,压实乡镇基层治理责任。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社区、进乡村、进网格,培训调解员、网格员1200余人次,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
深化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付红莲说家事”“杨大姐调解工作室”等基层解纷品牌,全市法院诉前化解纠纷同比增长60%,全面构建多元立体解纷网。抢抓“派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试点市”有利契机,投入资金5.2亿元,新建派出所21个、改扩建73个。
二、目前平安菏泽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建设的体系和机制不够完善
第一,“平安菏泽”的法治体系建设仍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尤其在社会治安防控领域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支撑。在平安菏泽建设这样一个系统工程里,需要发动菏泽市全社会的主体参与,包括菏泽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单位与每一位公民,也涉及到每一位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在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对于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需求会更加强烈,因此亟需形成一个系统、统一的平安建设法律体系。而当前这些主体协作缺乏一定的制度“粘性”,一个关键原因在于没有将这些主体的关系或权利与义务关系通过条理化、系统性的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关于“平安菏泽”的法律法规、相关体制、运行机制、建设原则与措施等也缺乏足够权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指引,容易导致在平安建设实际操作中部门工作协调力度低,部门各自为政,“踢皮球”与“运动式治理”等问题。
第二,“平安菏泽”的政策体系中的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仍然存在不足。宏观的制度框架能够为行动者参与“平安菏泽”的建设提供既定的行动空间,但一般情况下,菏泽市既有关于“平安菏泽”建设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大的弹性空间,在建设的指标、类别、措施、奖励与惩戒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缺乏细化,具有较大的模糊空间。由于行动者出于自身的动机或利益追求,在自身具有的权力、资源条件的驱动下,可以自主决定对平安建设的政策如何执行、执行到何种程度的自由或空间,这就是所谓的“政策执行弹性”,或称之为“政策软约束”,“平安菏泽”的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往往容易走向“运动式”或较为严重的“政策偏差”中去。
此外,由于“平安菏泽”建设作为菏泽市政府工作的一个方面,必然会与其他类型的治理工作存在资源与“注意力”的交叉,因此必然会涉及到政策制定部门与执行部门、不同政策执行部门之间的利益博弈过程。由于缺乏一定的配套政策来限制这种部门“政策执行弹性”,以及相应的激励机制来提升部门的获得感与积极性,政策执行过程中往往产生较多的“非制度性成本”,例如“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治理”等,这大大影响了“平安菏泽”建设的工作成效。
(二)权益保障的覆盖面仍需不断拓展
社会主体权益保障程度不断提升是“法治建设”体系不断完善的重要信号,也是菏泽市政府“服务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的直接结果。当前“平安菏泽”建设着眼于不断完善公民就业、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的保障体系。此外,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不断走向制度化、透明化、公开化,公民的权益保障深度不断进步,公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持续提升。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内外经济形势深刻的变化与国内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交织,“平安菏泽”建设需要在原有内涵的基础上,吸收“优化营商环境”的新内涵,为民营企业打造平安、舒适的发展空间,塑造新型政商关系,因此需要进一步拓展权益保障的覆盖宽度。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内外环境的新变化在给民营企业提供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为其创设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除了市场需求不足、要素成本上升、转型升级等痛点,民营企业还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税费负担重等资金问题,以及专利的申请与知识产权的保护等涉及企业具体运作的细节问题。近年来菏泽市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与地方政府间激烈的“招商竞争”,面临着优化营商环境的艰巨任务。营商环境的透明、亲和,不仅有利于减少甚至防止权钱交易、腐败等违法行为,更有助于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非制度性成本”。从这个角度来说,民营企业与公民一样,都应该是权益保障的重要主体,而现存的优惠政策力度不足,对于小微民营企业的倾斜也不够,大大地阻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与营商环境的优化。
(三)服务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依旧不足
第一,服务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尽管有会议要求各部门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对服务管理精细化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情况,导致服务管理的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提升不够。
第二,服务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机制不完善。在推进市县乡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和运行方面,虽然提出了完善多元解决矛盾纠纷体系的建议,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具体措施和机制不完善的情况,导致群众诉求和各类矛盾的高效快捷解决受到影响。
第三,服务能力和效率有待提升。在增强服务意识和提升服务能力方面,虽然提出了增强服务意识和规矩意识、提升审批效率、优化管理能力等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服务能力和效率不高的情况,影响了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的优化。
第四,监管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足。在县域平安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自治活力不足、群众有序参与平安建设的主体意识淡薄、网格化管理职责不明等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平安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四)协同治理的参与和施治水平不高
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但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存在工作的零散性,缺乏整体规划与统筹安排,各项任务的开展缺乏协同与配合。不同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协作不紧密,导致建设职能重叠、责任不清,各项工作无法有机衔接,一些重要领域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存在一些社区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社区警务建设相脱节、治安巡逻工作和社区治安建设脱节等治安防控漏洞。此外,在一些城市规划中对安全隐患因素考虑不充分,导致一些规划项目需要在后期进行改造和修正,增加了成本和工作量。
三、推动更高水平平安菏泽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做好平安菏泽建设的顶层设计
1.巩固平安菏泽建设的基层基础建设
从平安菏泽建设总体布局角度,应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一三一四”总体工作思路:以建设平安菏泽一条主线贯穿始终,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菏泽建设重点工作为重点,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抓手,全力推进综治中心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一体化建设和运行、“雪亮工程”延伸应用和创新、网格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模式百花齐放。全体人员要提升站位、科学谋划,聚焦重点、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重点工作推进,进一步加大督导考核,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不断开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平安菏泽建设新局面。
2.健全平安菏泽建设的运行机制
应严格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坚持完善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要求,创新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品牌,不断补齐制约网格化服务管理纵深开展的短板,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市县乡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和运行,完善多元解决矛盾纠纷体系,高效快捷解决群众诉求和各类矛盾,努力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发扬传承到位。要深入推进反邪教、平安创建、治安混乱区域和重点问题整治,强化家庭邻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压降“民转刑”“刑转命”及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坚决守牢平安稳定底线。要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开展,在线索核查、扩大战果、行业治理等方面持续用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进一步的成效。
3.纠正平安菏泽建设的思想认识
(1)领导干部的思想纠偏。通过开办形式各异的“平安建设培训班”,创新教育宣讲手段,结合新颖的知识问答比赛等考核方式,建立健全培训体系,从思想上纠正领导干部们对于平安建设的误读现象。同时,在日常的工作制度规范中纳入相应的考核指标,并将其领导干部们的晋升等挂钩,形成监督压力,触发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从而倒逼整体平安工作建设水平的提升。最后,通过树立良好的工作典范,以先进带动落后,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开展组织部门之间的相互学习和联动,在平安建设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形成合力,真正从思想上和行动上使领导干部们对平安建设有个清晰准确的把握。
(2)公众的思想纠偏。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拓宽参与渠道,让公众真正地体会到参与平安建设的便利,增强参与意愿。注重发挥名人的广告效应,开展宣讲会进基层进社区等活动,与公众零距离交流,带动公众参与建设的热情。其次,在原先群防共治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推广“公益+创投”模式,为其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资金的保障,持续扩大群防共治品牌的影响力,加大网络宣传,使公众对于平安建设工作的开展拥有更高的知晓度,通过有偿奖励吸引更多公众的参与。最后,持续开展民主法治建设,将其作为一项长期工程,慢慢扭转人们对于政府的刻板印象,从而促进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协同推进平安菏泽的建设工作。
(二)推动更高水平平安菏泽建设的具体措施
1.加强法治的机制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力度。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办事。强化依法行政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浓厚的依法行政氛围。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实施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应的宣传培训方案和计划,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龙头,健全使用管理机制,细化流程标准,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将“警情、人员、案件、场所、财物、卷宗”等执法要素纳入动态监管范围。坚持完善执法“双清”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网上执法巡查、实地突击检查及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执法监督模式,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执法问题。
三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攻坚战,严厉打击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各类违法犯罪,为全市法治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
四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简化办证流程,提高服务效益,持续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
2.拓宽权益保障覆盖面
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需要将“权益保障”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展,除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理顺政府依法行政的流程,推动政府行政公开化、透明化以外,也需要关注“营商环境的的优化”,推动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权益保障问题。为此,首先,需要深化以行政许可制度改革为主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跨部门流程再造、标准化建设与“互联网+政务”等工作,促进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等行政许可审批的高效、透明,从而来推动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此外,也需要关注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前沿改革,如政策兑现改革对财政专项资金与优惠政策的关注,从而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提供有力的制度屏障与政策框架,切切实实地提升企业的获得感。
3.提升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水平
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短板和不足;要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压紧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环节,既要对标对表,做到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固长补短,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管控、服务、保障、救助等工作,拧紧监管“安全阀”,筑牢维稳工作“防护网”,形成齐抓共管、同频共振、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
4.加强多元主体参与协同治理
发挥和运用好社会力量是城乡社区治理的关键所在,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力量介入是推进社区治理精细化的重要任务。
一是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两新”组织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综合运用政府采购、公益创投、直接委托等多种方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分类扶持为留守人员、流动人口、困难家庭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当中。
二是完善三联动机制,配备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围绕社区组织和服务机构,建立涵盖需求发现、资源链接、效果评估、政策倡导全流程的专业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探索组织化运行、项目化管理、专业化支持的新型社区治理模式。
三是健全村级配套组织,除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民小组外,带动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等其他村(居)组织建设,如村(居)民代表和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环境卫生等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以及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配套组织,健全乡村治理能力。同时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开展邻里互助、邻里联谊、道德评议等活动,进一步增进两项改革后村(居)民情感融合,凝聚发展合力。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鼓励开展村民协商议事等,通过自治协商、集思广益,更好实现资源整合、抱团发展,凝聚起增收致富强大合力。
总之,平安菏泽建设非一日之功,需要持续不断地进行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探索,顶层设计和具体措施的落实两方面都齐头并进,才能不断开创平安菏泽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