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葛红岩 赵爽
10月10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政策吹风会;共同解读《条例》。
发布会介绍,作为菏泽市首部牡丹产业专项法规,该条例立足地方资源禀赋,推动牡丹产业可持续发展。条例制定过程中采用"四个一"立法工作模式,经过深入调研、分层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确保立法切合实际。条例将通过促进产业融合、强化品牌建设、完善服务保障等措施,为牡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助力"菏泽牡丹"品牌提升影响力。
发布会强调,《条例》涵盖全产业链内容,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突出种质资源保护,夯实产业发展根基;明确强化牡丹种质资源保护,建立濒危、珍稀、特有品种及百年以上株龄牡丹的专项档案;鼓励品种创新培育,支持研发多样化、特色化新品种;优化种植管理模式,推动标准化、智慧化种植;拓展产业辐射范围,鼓励采用“飞地种植”“异地建园”等模式扩大种植区域,提升“清泽牡丹”影响力。二是突出品牌培育引领,推动产业提档升级;系统部署“牡丹之都”品牌建设,强化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培育自有商标和绿色、有机产品认证;规范品牌使用管理,明确地理标志申请与使用流程;拓宽品牌宣传渠道,通过展会、新媒体等提升品牌辨识度与市场认可度。三是突出产品质量监管,筑牢发展安全防线;从生产、加工、监管全链条强化质量管理,规范农药、肥料使用,严禁剧毒、高残留农药;提升加工环节标准化水平,鼓励开发深加工产品;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四是突出文化传承传播,丰富产业发展内涵;推动牡丹文化与产业深度融合,明确每年四月为“牡丹宣传月”;支持牡丹文化与黄河文化、红色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联动发展;加强文化交流传播,鼓励参与国内外展会、开发文艺作品;推动牡丹文化纳入中小学校本课程,培育青少年文化认同。五是突出优化服务保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构建全方位服务保障体系,要求市、县(区)政府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推动关键技术攻关;整合全链条数据,建立产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支持高校开设相关专业,为产业提供智力支撑。
《条例》的施行不仅为牡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更将通过制度设计推动文化、旅游、研学、医药等产业融合,助力牡丹产业集群升级,让“菏泽牡丹”品牌走向全国,提升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