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山海新闻记者 葛红岩 通讯员 马学民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教育,提高社区矫正质效,使矫正对象敬畏法律、珍惜当下。2月4日下午,菏泽鲁西新区丹阳街道司法所组织107名在管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学习。会议由菏泽鲁西新区丹阳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牟进宝主持,菏泽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专职检委、四级高级检察官尹庆慧,丹阳街道司法所所长姚辉峰参加活动。
活动中,丹阳司法所所长姚辉峰对2025年以来丹阳司法所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情况进行总结讲评,随后,结合辖区现状带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着重对“监督管理”“处罚”等章节内容进行详细讲解,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提高在矫意识,严格遵守各项监督管理规定,严禁出现“不假外出”“人机分离”等违规行为。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对常见的各类违法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进行解析,警醒提示社区矫正对象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切勿因一时疏忽而触碰法律“高压红线”。
随后,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专职检委、四级高级检察官尹庆慧开展警示教育和心理辅导,尹庆慧结合检察职能和刑事执行案例及高墙内外服刑的不同以案释法,以一个个真实案例警醒社区矫正人员,使社区矫正人员端正态度,积极改造,服从矫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自觉遵纪守法,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确保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通过心理辅导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正确面对自己的过去,直面生活现状,消除负面情绪,缓解心理压力,强化纪律意识,树立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春节是重要传统节日,人员流动频繁、活动增多,此时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与教育意义重大。此次活动不仅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也培养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今后,丹阳街道司法所将持续创新教育管理方式,严格公正执法,不断优化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措施,促使社区矫正对象端正身份意识,助力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接受社区矫正,顺利回归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行政力量。